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钦办发〔2025〕9号)精神,现就开展第一批钦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申报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聘用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在我市自主创业的人才,以及在我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可对照《钦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5年)》(钦办发〔2025〕9号文件附件),申请认定为A、B、C、D、E、F等相应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二)年龄要求
申请认定A层次人才无年龄限制,B层次人才不超过60周岁,C层次人才不超过50周岁,D层次人才不超过45周岁,E层次人才不超过35周岁,F层次人才不超过30周岁,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年龄时间按截止2025年10月13日(钦办发〔2025〕9号文件印发之日)计算。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通过“钦州市人才智慧服务平台”线上填报申请材料,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主管部门〔所在单位为县(区)级的,主管部门增加县(区)党委组织部〕进一步核验后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为自主创业人才及自由职业者的,由其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出具推荐意见〕。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直接出具意见后报送。
(三)审核及公示。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线上审核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对复核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集中会审。会审通过的高层次人才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认定公布。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存在影响认定情形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规定公布高层次人才名单。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登录“钦州市人才智慧服务平台”(https://brain.cftzqinzhou.com/brain_talent/#/login),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在线导出《钦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完成初审、推荐签章后,将签章版申请表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完成线上提交(申请表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申报过程中可通过平台【我的申报】查看、编辑申请记录,也可通过微信“钦点即到”小程序进入人才服务板块,查询认定审核进度。
四、申报截止时间
本次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资格,可参与后续批次认定。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全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相关单位请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及审核推荐工作。
六、咨询方式
联系科室: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咨询电话:0777-3688396、0777-2817537
办公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东泉大厦4楼421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按上述方式咨询。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