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人才市场关于开展钦州市民营企业及流动人员工程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函

类别:公招信息 时间:2026-04-24 浏览: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精神,为加强钦州市民营企业及流动人员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钦州市民营企业及流动人员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家入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取得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2年以上,且从事本领域或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工程系列包括工程行业、住建行业、交通运输行业、自然资源行业、水利水电行业、生态环境行业、广播电视行业、快递行业;工艺美术系列包括陶瓷工艺、编织工艺、漆器工艺、金属工艺、产品设计。

(五)精通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领域业务,熟悉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现状及方向,掌握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具有一定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及理论水平,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六)身体健康,本人自愿,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本行业职称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评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二、推荐要求

(一)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申请入库的专家须按要求填写《钦州市民营企业及流动人员工程系列中初级评委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或《钦州市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评委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3),经本人签字,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事关钦州市民营企业及流动人员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并审核汇总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钦州市民营企业及流动人员工程系列中初级评委库成员名册》(见附件2)、《钦州市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评委库成员名册》(见附件4)及专家职称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报至钦州人才市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体育场南门3号门,电子材料清晰扫描为PDF发送至邮箱qzrcsc@qinzhou.gov.cn。

三、其他事项

(一)对于参加评审的专家,按有关规定补贴专家评审费用。

(二)未尽事宜请与钦州人才市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联系,联系人:黄小丽0777-3898312,付紫兰0777-2850129。

 

钦州人才市场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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